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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3日消息,近日,山东证监局公告称,由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违规使用募集资金,证监局决定对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。
具体来看,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0日、2023年10月21日和2024年1月22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,金额分别为7000万元、7000万元和6500万元。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,直至2024年3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。
山东证监局表示,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三条和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(2022年修订)》(证监会公告〔2022〕15号)第八条的规定。根据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五十二条的规定,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。
公开资料显示,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超市连锁经营,是一家立足于山东省内,以大卖场和综合超市为主体,以区域一体化物流为支撑,以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食品加工产业链为保障,以经营生鲜为特色的全供应链、多业态的综合性零售渠道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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